1. 出席 10%
(1)第二次上課時,請同學選定座位並簽座位表,日後請於該固定位置就座上課。
(2)無故缺席(指未依規定事先請假)者,每缺席一次扣學期成績5分。但病假得事後補假單。
(3)有關期中考與期末考應試、扣考等相關事項,依本校相關規則辦理。
2. 課堂參與:新訊報導5%;隨堂call on、案例演練討論 5%
(1)每次上課前五分鐘由同學進行「智財新訊」報導 (自第三次上課起) 。
a.「智財新訊」報導來源,請至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 (
http://www.tipo.gov.tw),查詢「公告資訊」中的「新聞稿」或「佈告欄」裡的訊息,擇一於課堂上進行口頭報導,並應繳交依格式撰寫之紙本作業。
b.同學亦可選擇報導於報章上所見與智慧財產局有關之新聞或消息。
c. 有志想加強英文能力者,可閱讀圖書館館藏
Europe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view.,選擇一則有關商標之新訊報導
d.未於報導期日報導者,課程參與成績將以0分計。
(2) 同學應於上課中積極參與討論,並應詳讀所分配之判決後,於課堂接受call on,由老師依進度請該組同學分析討論該案事實、爭點與法院判決理由。未準備者,課程參與成績為零分。
3. 實例演練作業:
(1) 課程進行將會以案例進行實際分析演練,同學應依教師說明與指定日期繳交書面作業。課堂上未參與討論,未遵期繳交作業者,成績為零分。繳交之作業若有抄襲、複製貼上等情事,成績亦為零分,並將依校規處分。
(2) 作業1判決案例摘要 10 %
(3) 作業2案例演練法律意見20%
4. 期末考 50 %
如有未盡事宜,將於課堂上宣布。